昆度环水复[2019]7号
关于准予《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于2019年1月7日向环保局提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申请,我局于2019年1月7日依法受理,并于2019年1月8日在度假区主持召开了《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技术评审会议,认定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关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请按照批复的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建设完工后,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附件:关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环保局
2019年1月31日
关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昆明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我局在专家技术评审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批复如下:
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位于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南起于逸康路,北止于广福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m,双向四车道。工程占地面积1.19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路基工程区占地1.07hm2、道路绿化区占地0.12hm2。总投资为1921.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54.59万元。
二、经审查:《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较规范,基本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同意批准方案并由你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核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1.3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19hm2,直接影响区0.16hm2。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成果:施工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19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0.13hm2,自然恢复期造成水土流失面积0.12hm2;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1.18t;可能新增水土流失量28.84t。项目建设水土流失重点时段为项目施工期,在建设区域内和工程设计水平年中,你单位作为工程建设主体和责任单位,均承担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同意方案拟定的防治目标: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达到95%,林草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达到25%。
四、核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I级。同意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一)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防治措施为:
植物措施:道路绿化0.12hm2。
(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为: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96m,排水管200m,移动沉砂池2座、车辆清洗池1座、彩钢挡板拦挡75m、临时覆盖1500m2,具体工程量为:土方开挖83.3m3,M7.5砖砌42.67m3,彩钢挡板拦挡75m2,C20砼24m3,土工布1500m2,钢板焊铸水箱4个,排水管200m。
(三)其它水土保持要求按批准的方案要求实施并保证落实。
五、同意《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概算的编制方法,核定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9.7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考虑投资54.00万元,本方案新增投35.71万元。在总投资中,其中工程措施费0万元;植物措施费54.00万元;临时措施费7.39万元;独立费用25.5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监理费6.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8.0万元);基本预备费1.9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83万元。按省计划委员会、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在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中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的通知》(云水保联字〔1993〕第10号)的规定,水土保持投资列入工程投资总概算中,专款专用。
六、按规定,建设单位要在后续设计中进一步细化施工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招标实施。施工期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工作。监理、监测成果作为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业主单位在建设期内要配合度假区环保局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水土保持工程若发生较大变更需另行上报审批。
七、度假区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海埂街道管理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工程资金、监理、监测、宣传和管理等保证措施,主动配合业主将本《报告书》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工程主体施工中,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八、项目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华晨路(广福路—逸康路)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
此复。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环保局
2019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