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森林公安局五华分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西翥街道办事处三多村,有村民捡到一只猴子,请立即前往处置。
我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三多村,经调查了解,三多村刘姓村民于2018年3月份途经安宁,在太平加油站路边发现一只小猴子,当时猴子被一块黄色浴巾包裹着,看上去浑身毛都还没长好,身上长了很多疹子,就将其带回家中治疗。经过一段时间饲养、救治,这只猴子逐渐恢复健康,刘女士觉得应该将其放归自然,遂报警向森林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随后民警将猴子送交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经中心工作人员确认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