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需根据通知要求,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面材料1式2份和电子文档报五华区委宣传部。
地 址:五华区行政中心1702室
联系电话:63646506
以下为中共市委宣传部、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全文,请仔细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和昆明特点的文艺精品,提高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水平,根据《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度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资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申报项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作品着重反映新时代、新思想、新风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有利于引导未成年人良好思想品质和健全人格的养成,展示昆明城市形象,有利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
二、申报题材
紧密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工作,重点扶持以下内容: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题材;
昆明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
建设“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题材;
滇池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题材;
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题材;
美好幸福生活和民族团结进步题材。
三、项目类型
本年度已启动或上一年度已完成的创作、演岀、播映、出版、展览等文艺创作项目,类别如下:
文学类(含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报告文学、散文集、诗集、文艺评论集等);
影视类(含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广播剧、微电影等);
舞台艺术类(含戏剧、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等);
歌曲(含单曲、组歌等);
视觉艺术类(含美术、书法、摄影等);
文艺活动(展览、展演、节庆活动等)。
四、申报数量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申请资金补助类项目控制在2个以内。
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文联申报数量控制住在5个以内。
昆明报业集团、昆明广播电视台申报数量控制在2个以内。
申请以奖代补类项目不受此数量限制,需是上一年度完成并演岀、获奖、播映、出版、展览等,获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五、申报要求
认真组织、精心策划,严格审查申报主体的资质、项目成熟度、运作模式等情况,组织报送符合主题,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创作项目。
各县(市)区宣传部、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和市级宣传文化单位对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绩效和资金安全负总责,并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按申报,审查、核实、评审、公示的程序和下达资金文件明确的使用方向、项目数量,组织遴选拟扶持项目,项目申报、评审、补助资金的决定和拨付等程序完成后要形成完备的档案材料。
项目资料实行逐级、归口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由当地宣传部和财政局联合申报,市级宣传文化系统创作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并汇总提供申报总表。项目需按照《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文件要求,提供《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资助项目申报表》和申报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和必备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