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下午时,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五华分局对2.19火案进行庭审旁听。庭审在五华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举行,局长赵骞、法制民警张元建和3位案件办理民警参加了此次庭审旁听。
按照审判程序,审判长及审判员以及公诉人,被告辩护律师,法庭书记员就坐后,法警将被告人带上被告席。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就案件的相关问题公开质询和辩论,庭审程序有序进行。被告自己认罪伏法,并忏悔自己的罪行。庭审进入最后阶段,仅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没有当庭宣判结果,择日宣判。
通过此次庭审旁听,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执法办案过程中证据材料的重要性及执法工作的严肃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证据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为适应新时期的森林公安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