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大队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昆明市五华区国斌餐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昆明市五华区佰锋副食经营部搭建临时建筑物违反消防规定;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占用疏散通道、封堵安全出口。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大队消防监督执法员随即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立案调查,依法对两个场所进行处罚。
通过调查取证、受案登记、询问笔录、集体讨论、告知笔录等一系列程序,两个场所违法事实清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并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
两家场所经营者表示会按时缴纳罚款并及时按要求整改。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持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零容忍,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