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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

五华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概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的管理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协助市局编制和实施区国土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组织矿产资源、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工作以及保护这些自然资源所有者和利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3、依法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地热水、矿泉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的划定保护,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与开垦、开发耕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做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及登记发证等工作。

6、搞好本辖区内城乡非农建设用地的征用及管理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审核和报批工作;受理使用土地申请,协助市局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出资和交易,对辖区内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测评、更新进行定期公示。

7、组织实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矿产储量审核、报批、登记管理工作。

8、组织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防治地质灾害;依法实施地热水、矿泉水的勘查、监测、保护和开发的初步审核与报批工作。

9、负责辖区内的测绘管理工作和土地、矿产、测绘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和矿业纠纷。

10、负责各项规费的收缴,做好人事、资产、资料、档案等管理工作;对国土资源所履行领导和管理职能。

11、履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

12、承办市局、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及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控耕地非农占用、严把建设项目准入,确保各类建设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尤其是坝区优质农田;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将“占一补一”、“占优补优”落实到位,确保耕地数量与质量动态平衡;创新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坚持多措并举,提高耕地保护水平。

2.主动服务,用地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力推进土地收储供应工作。2017年市政府下达土地收储任务数710亩,区级自定土地收储任务总数1588亩,截止目前,已完成土地收储2438.2亩。收储完成率占市级任务数的343.4%,收储完成率占区级自定任务总数的153.53%。2017年市政府下达我区土地供应任务数400亩,土地出让收入20亿元。区级自定土地供应任务总数1774亩,截止2017年10月16日,已发布交易公告11宗386.62亩,土地出让金33.97亿元,土地供应完成率占市级任务数的96.65%,占区级任务数的21.8%。

3.合理安排五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按照昆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分局参照国土资源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及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出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制定了符合五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上报区政府,并完成审核。根据《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保密工作的通知》(昆国土资规〔2015〕7号)要求,目前该项工作的编制工作已交由昆明市国土规划勘察测绘研究院负责。

4.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今年地灾防治工作形势,国土五华分局按照计划开展了地灾防治工作,分局委托专家对五华辖区内11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的清理和排查,最终确认五华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81个(黑林铺16处、红云3处、莲华8处、普吉7处、西翥47处),相对2016年净增加18个点。其中滑坡70个、崩塌9个、泥石流1个,地面塌陷1个。81个地灾隐患点中,属自然因素引发的60个,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21个。按照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时限要求,已发放隐患通知书92份、工作明白卡92份、避险明白卡348份。81个隐患点经小组推举、社区和办事处确认程序,共产生158名监测人。

按照市局关于方案、预案编制发布的时限要求,我分局及早推进相关工作,于4月上旬完成了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经请示区政府发布实施了《昆明市五华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昆明市五华区2017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华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建设实施意见》,成立了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领导小组。此外,五华分局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和应急队伍,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通讯录并实施了汛期值班制度。

2017年雨水相对较多,到目前为止,五华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5起,分别是西翥22起,黑林铺8起,普吉4起,红云1起。新增地质灾害点15个:分别为西翥11个、黑林铺2个、普吉1个、红云1个。均为小型,无人员伤亡。接报后均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和上报,出具灾评现场调查报告,上报区政府进行安全防御和避险措施。

5.严厉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通过加大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对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和动态巡查工作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查处整改,今年以来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1072次,共发现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170宗,经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制止53宗,依法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65宗(其中矿产违法案件4宗),涉及违法用地总面积约501.52亩。其中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约3.26万平方米,依法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约6.12万平方米,依法罚款约374.42万元。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5份,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区农林局和拆临拆违指挥部办公室告知函30份。

6.国土资源管理基础工作。 2017年五华分中心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业务操作流程及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单宗业务受理环节时间约20分钟,为缓解划分登记业务受理范围后我分中心业务量剧增的压力,补充增加了3名前台扫描收件人员,目前已实现转移登记受理“25个工作日按时办结”、抵押登记受理“5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的承诺。

2017年,五华区不动产登记收件总量23416宗(转移变更14390宗、抵押8866宗、大宗地160宗),发证总量25815本(转移变更16355宗、抵押发证9460宗、大宗地160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3588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行政。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退休1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848,81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48,816.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增加不动产五华分中心工作经费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经费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848,816.31元。其中:基本支出7,026,974.98元,占总支出的59.31%;项目支出4,821,841.33元,占总支出的40.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执行人事部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的相关文件,工资政策变动及增加不动产工作经费及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6,974.98元。与上年7,234,433.45元对比减少了207,458.47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在职人员数的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7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1,841.33元。与上年2,197,610元对比,增加了2,624,231.33元,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完成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执法办案、动态巡查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地籍调查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监察、耕地保护、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48,81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9,432,043.45元对比,增加了2,416,772.8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政策变动及不动产登记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2017年执行人事部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的相关文件,工资政策的变动。

2.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213,910.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4%。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分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五华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清理和处置闲置土地工作;执法办案、动态巡查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城镇地籍调查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监察、耕地保护、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等各项目标任务。

3.住房保障(类)支出627,8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182.00元,支出决算为19,400.00元,完成预算的8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400.00元,完成预算的8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及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4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4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0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0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809.32元,与上年596,183元对比,减少了50,373.6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部门资产总额85,916,751.22元,其中,流动资产82,810,212.92元,固定资产3,106,538.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64,796.9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4,104,083.18元,固定资产减639,286.23元。固定资产入账车辆已按车改规定全部上交,待财政审批通过后做减少固定资产。

(三)预算绩效信息

我分局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完善部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对下达的部门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的跟踪监控,确保预算绩效预期目标的实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及时填报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分析情况表。

(四)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五华分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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