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山东省省直管明单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自2018年9月17日开始,将无偿献血单列纳入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是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无偿献血”作为评定省直机关各级文明单位考核的基本分值。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水平发展进步和医改政策推进,血液需求量越来越大,季节性缺血逐渐成为常态,采供血紧张现象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发生。本次文明单位考核细则的修订,必将进一步调动省直机关各文明单位无偿献血热情,进一步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核心价值理念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大大缓解临床用血紧张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