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中医医疗服务信息监测工作,执行好《全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制度》,7月16日,全省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培训班在济南举办。培训面向全省17市137个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医医院,主要是解读中医指标统计口径与报送要求,演示中医监测系统。
《全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制度》是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唯一正式获得国家统计局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国家局高度重视,于7月6日举办了全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培训班,要求各省尽快开展相关培训,下一步将以此为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统计调查,监控中医医院运行效率。我省此次培训就《全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简要解读,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全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制度》具有法定统计意义,做好中医医疗管理统计调查将成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了解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二要提高数据填报效率,各级、各单位要及早着手准备,确保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数据填报提交,并为上级部门审核纠正留出充足时间。三要不断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实行监测数据“首填负责制”,严格落实监测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形成层层把关、层层审校的管理机制,务必使监测数据准确、完整、及时上报,圆满完成好年度数据填报任务。
各市卫生计生委中医科(处)长,各县(市、区)卫生计生(中医药)统计人员、各级各类中医医院中医监测工作负责人共50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