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五批(昆环督转〔2018〕047号)D530000201806090039件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截至2018年6月14日,我局先后共接收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件9批21件(来电21件,来信0件),已办结6件,正在办理15件。按照督察组办理时限要求,6月14日应办结第五批(昆环督转〔2018〕047号、昆环督转〔2018〕049号)2件,现已办结2件(属实1件,部分属实1件,不属实0件),正在办理0件。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转办编号D530000201806090039的办理情况
(一)反映问题
昆明市城市垃圾无分类处理,混装、混堆,没有出台相应政策,建议制定相应法规,从家庭源头开始分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属实情况
情况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不重复,与本次“回头看”交办件不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国家环境保护督查七大专项行动。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1.现场核实情况
昆明市主城区普遍存在垃圾不按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出现混装、混堆现象。
2.检查发现的问题
昆明市垃圾分类目前还处在起步阶段,市民群众缺乏垃圾分类的自觉和意识。政府、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广泛宣传,使得市民群众产生垃圾分类的概念,认知分类意义需要漫长的过程。经调查,合肥垃圾分类进小区宣传工作,4-5个月知晓率达60%;8-10个月知晓率90%,居民投放率60%。故2018年度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在于宣传。
垃圾分类后端处置设施建设不完善。昆明市街道上摆放的分类垃圾设施越来越多,但垃圾分类中端及末端处理不配套,后续的分类收运车辆等配套设施严重欠缺,需要进一步完善后端设施的建设,切实做到前端分类与后端处置无缝衔接。
3.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要求,统一规范辖区分类垃圾桶的摆放,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定点投放;对现有道路果皮箱分类标识的更换,定期开展对果皮箱的日常维护巡查。
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进入滨江、卫城社区的华都、滇池卫城等10个小区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公2万余份,宣传覆盖率达30%。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海埂、大渔两个街道组织各社区对辖区单位及小区住户、商户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入户宣传,加强市民群众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提高维护环境卫生及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现场复查情况
按照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自1月起,建立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工作机制,海埂、大渔两个街道每月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5.整改结果
截止目前,对已安装的现有果皮箱上垃圾分类指标牌进行及时的更换、维修,共计2000余组。继续开展辖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保洁员对分类垃圾桶进行清洗共计5200余只,更换破损分类垃圾桶560只,清理村内沟渠堆积的淤泥及垃圾,规范村民门前乱堆乱放,营造干净整洁环境卫生。向民族村、海埂公园、捞鱼河湿地公园过往游客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度假区执法局将按照《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度假区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工作进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学习借鉴外省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细化2018年工作推进计划,使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互依托,有序开展。按照市级统筹安排,6月初步启动我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利用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时机进一步宣传垃圾分类处理,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环保意识;7月完成初步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30%的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计划,做好辖区、学校、医院、公园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逐步开展辖区活垃圾分类工作。
附件: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办理情况表》
2.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3、度假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报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