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概况
2018年4月1-30日,全市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0种6123例,死亡13例。乙类传染病报告比前一月上升0.26%,比去年同期上升8.18%;其中猩红热比前一月上升90.51%;痢疾比前一月上升21.08%。丙类传染病报告比前一月下降44.55%,比去年同期下降16.80%;其中手足口病比前一月上升161.80%,其它感染性腹泻病下降0.22%,流行性感冒下降85.74%。
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梅毒、病毒性肝炎、痢疾和猩红热,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1.37%。丙类传染病报告病例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和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总数的94.20%。
二、北京市实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全覆盖
2018年4月25日在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现场,北京市对社会宣布了免疫规划工作三项新举措,其中之一是实现了第一类、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全覆盖。
预防接种是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在大规模的人群接种中,尽管疫苗安全有效,但是与其他药品一样,对于个体来说,个别人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客观上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常见的一般反应(由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对机体只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和较罕见的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规范接种后造成的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异常反应应当得到补偿。
北京市2012年曾发布《北京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全面开启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病例的补偿工作。2015年10月北京市卫计委、北京市财政局于联合出台《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中全程引入商业保险补偿机制的工作方案》,2016年1月1日北京在全国率先启动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保险机制的引入,除了为受种者提供专业补偿指导,简化申请补偿流程,还依托保险管理平台,实现政策、信息共享,提供补偿之外的政策帮扶服务。同时,保险机制还能帮助政府行政部门提高财政预算的稳定性和透明性,转变政府职能,购买更优服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2016年底在市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北京市疾控中心尝试将第二类疫苗纳入保险保障体系。并协调北京生物制品研究会为疫苗生产企业与保险公司搭建平台,经多次研讨、磋商,最终确认了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承保方案。目前,在京销售疫苗的20家多生产企业全部完成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保险投保工作,保险补偿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中引入保险补偿机制,开创了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和行政补偿领域的一种体制机制创新,转变了政府职能及获取补偿的理念和行为模式,提升了人民群众的保障水平和满意度,为免疫规划程序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
北京市率先开展第一类、第二类疫苗商业保险补偿后,实现了疫苗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全覆盖。如果您接种后发生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请及时向接种门诊报告,同时也可拨打保险公司电话95591。
【版权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科学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中国科学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 biz@minimou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