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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号召辖区企业成立调解组织 进一步和谐劳动关系

为妥善处理当前新形式下企业与员工之间劳资纠纷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应对劳资纠纷的能力及处理纠纷的能力,根据中央、省及五华区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3月28日,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全区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人力资源经理召开“成立企业调解组织”工作动员培训会。

全区二十五家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负责人共计四十余人参加培训会,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负责同志首先向与会者介绍当前成立企业调解组织的背景及其意义,并就企业如何成立企业调解组织及具体程序作辅导。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云南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宇就该公司成立调解委员会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作交流发言,并建议参会企业响应五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号召,积极成立自己的调解组织。

最后,五华区人社局负责同志总结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企业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成立企业调解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企业成立调解组织能及时、就近就地化解矛盾,是调整企业与劳动者关系的需要,也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推动会企业发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要做好企业成立调解组织的指导、跟踪和培训工作,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规范建设,要按照人社部的要求统一规范标识、名称、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行为。各企业自身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法律素养。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发挥企业调解组织为企业为劳动者服务的作用。

各企业要加强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协作,企业调解组织的成立和人员组成要及时备案。仲裁院要加强工作通报,建立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调解组织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仲裁院要给予及时解决和帮助,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定期召开座谈会、业务培训会听取企业意见。劳动争议调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第一道防线”,各企业争取早日成立自己的调解组织,对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现实意义,同时对构建五华区和谐劳动关系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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