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全面加强医院“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医院安全防范专项督导,共提出整改意见97条责令限期整改;对全市110余人医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安全防范专题培训,并组织到外地先进单位实地考察学习。
二是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安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暨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视频工作会议,提出对“医闹”坚持“零容忍”,依法、快速、严厉打击各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0项具体任务,使有关规定更具可操作性、可贯彻性和可落实性。
三是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推出新的服务举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质量管控、保障医疗安全,通过专题汇报会专家点评和现场督导等方式,创新工作模式,督查医院有效落实医疗质量管控制度。
四是及时做好信息发布。规范舆情发布,密切监测舆情,防止恶性突发事件升级。举办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和医患纠纷处置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就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行了系统培训。
五是依法做好各项鉴定工作。市医学会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积极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工作,为患儿及家属得到合理补偿提供依据;组织专家完成了全市82例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及时出具鉴定报告,为患儿家长申请再生育审批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