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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12月12日,“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强、区司法局副局长马俊、值班律师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工作站揭牌仪式并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志强要求,值班律师要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有效提供法律帮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的中立特点和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引导将群众依法表达诉求。

区司法局副局长马俊强调,在检察院设立援助站是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对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工作站要规范工作流程,起好步、开好头,确保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合法、规范、顺畅、有序开展。

参加座谈的三方就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及如何保障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高效地运转进行了深入交流,为今后工作站的高效有序运行打下了基础。

目前,五华区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53个,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级,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分中心、各职能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二级,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三级,各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四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每个站点均配备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站点的负责人或联络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极大地满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

2017年,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7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五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五华区法律援助中心继在区看守所、区人民法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后的又一项创新举措,是对《刑事诉讼法》及《法律援助条例》的进一步落实,加强了法律援助与公检法司机关工作的衔接,实现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的无缝对接,形成了全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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