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国家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试点项目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9月19日,山东省疾控中心职业与环境卫生监测评价所专家3人组成督导组,对聊城市疾控中心承担的2017年国家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试点项目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查看及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试点项目监测工作的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可溯源性、资料的归档情况以及监测能力、监测人员配置及设备配置情况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与检查,并认真听取了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的意见与建议等。
聊城市制定了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实施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按照相关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监测和质量控制工作,检测仪器设备满足监测工作要求,原始记录较完整。督导组对聊城市疾控中心承担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进度相对较慢、监测人员不足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此次督导对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开展、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