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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率先推出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长期以来,东营市医疗机构的举办主体多元,公立、民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公立医疗机构举办主体也很复杂,除各级政府举办的以外,国有企业及高校也举办一批医疗机构。新一轮医改启动后,东营市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已于2012年陆续取消药品加成,但其他主体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一直延续以往的做法,成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盲区”,造成市域内医疗机构之间、患者之间就医成本的不平衡,影响了本市医疗资源效率的正常发挥。日前,东营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这是全省第一个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将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

《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2017年9月底前,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起价格动态补偿机制,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10%分别由政府(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和主办单位(非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补偿,其余部分通过医疗机构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实行分级定价,引导患者合理分流。三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鼓励创新和使用适宜技术相结合,改进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医疗新技术尽早进入临床使用。四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五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医疗服务,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加强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和诊疗行为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合理制定放开项目的价格,规范调价频率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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