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五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区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五华区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昆明市五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说明,《昆明市五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王泽磊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及说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增加五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说明,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昆明市五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五华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王泽磊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昆明市五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五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表决任命马述刚为五华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曾凌杰、毛希明、李婷为五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晓田、张莉、惠德明、杨建平、员榕、罗艳琳、杨丽为五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决定任命:杨海茫为五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决定免去:黄先成的五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