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嘉祥县卫生监督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济宁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济卫监函字【2017】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4月至5月,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象是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检查内容为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未经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输液袋的处置情况;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等。执法检查采取查资料、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共监督检查二级医院6家,一级医院20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546家,疾控中心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医疗机构都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有关人员工作职责及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等,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医疗废物转运人员防护基本符合规范,大多数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包装物和容器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处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