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五华区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按照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规范公用经费审批程序,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成效明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作风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五华区公务接待费与2013年相比下降75.15%,因公出国(境)费用同比2013年下降33.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同比2013年下降17.28%。
扎紧制度“笼子”。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车运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五华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五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五华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领导参与公务接待和到基层检查调研工作就餐的规定》等文件,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严把使用“关口”。
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报销审核、追加以及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和把关,以确保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压缩范围,从预算安排上缩减支出,加大对 “三公”经费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规定,在重要时间节点由区纪委联合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1起公车私用现象进行全区通报并给予问责处理。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三控制”,即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出访人数和出访经费。
定期开展“体检”。
建立定期专项核查制度,由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及时查错纠偏、督促整改。要求各单位按季度报送厉行节约统计报表,包括“三公”经费各项开支明细,形成实时监控“三公”经费使用的长效机制。区纪委定期约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