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28日,内蒙古自治区结核病分级诊疗与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启动会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举行。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韩国新副院长、自治区结防所任利平主任、范景庆主任、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赵文亮、疾控科科长张卫东、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主任贺国明等参加了此次会议。乌兰察布市11个旗县区的卫计局、结核病定点医院、疾控中心的领导和骨干等70余人参加了此次启动培训会。会议由张卫东科长主持。
会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建成结核病分级诊疗制度,结核病诊疗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结核病患者接受治疗比例达90%。二是患者发现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患者查痰率达到90%,重点人群肺结核筛查率达到90%,肺结核患者均进行痰培养;确诊患者中病原学诊断率达到50%,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分子生物学耐药监测比例达8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三是肺结核诊疗服务进一步规范,患者治疗成功率达90%,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达70%,治疗成功率达50%。四是提高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探索将肺结核纳入按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财政补助等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发生家庭灾难性支出。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试点工作作为我市精准扶贫、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去实施。试点工作方案要具体,要细化,要与工作数量与质量挂钩。市卫计委将试点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试点旗县卫计局也应相应纳入。
针对分级诊疗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协调配合、工作技巧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容易出现的问题,由自治区专家对结核病分级诊疗及报告转诊规范,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等分别进行了现场培训。
我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全国结核病分级诊疗与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地区,将在2017年至2018年两年时间里,针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创新防治策略,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具有鲜明地方特色、适宜全区乃至全国同类地区推广的工作经验及模式。

(乌兰察布市结核病防治中心杨军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