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破解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我国将探索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建立林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相关制度。
记者日前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这项工作重点将在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完善集体林权保护制度、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创新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等方面开展工作。(据《经济日报》)
